新华网北京12月23日电(记者黄小希)23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在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尤其是边远、贫困及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初中辍学率较高,有的地区超过10%。
报告认为,辍学的主要原因有:极少数是因贫辍学;多数是学生随家长工作地区变化而流动,未能及时转学;一些地区在学校布局调整后,低年级学生因上学路途远而辍学;再就是一些学生家长认为继续让子女读书升学不如早务工赚钱;一些学校教学水平低,学生因厌学而辍学。还有一种“隐性辍学”,学生经常旷课,虽有学籍却不在学校上学,仅仅是在时间上度过了九年。
报告指出,义务教育是法律规定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要继续开展义务教育法学习宣传活动,为贯彻法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报告建议,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贯彻义务教育法的意识。一要强调保证学生就近免试入学是政府的法定职责。督促地方政府要依法科学合理地设置学校,合理规划学校的服务半径和办学规模,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免试入学,这是保证义务教育法顺利实施的必要条件。二要强调让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是家长的法定义务。对没有尽到责任的家长,要督促改正。三要强调学校和社会的责任。学校要加强管理,改进教育,对学习困难的学生,要想方设法帮其克服困难,完成学业。社会组织也应当为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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