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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起北京自考不设五年计划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16

北京自考各专业从明年起不再统一“五年调整一次”,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负责人表示,为保证考生所学知识合理更新,以后自考各专业将不定期进行调整。

近半年,众多考生对2006年后将执行什么样的专业考试计划极其关注,答案至此水落石出。考生最关心的“课程调整后衔接替代关系”也有了具体规定,与市自考办以往的计划调整后课程衔接、替代规定相比更加简明。

新规定意味着各专业知识更新要更符合其学科发展规律,从2006年起,某个专业每调整一次即为该专业新的执行期,每个新执行期调整后的课程只能与上一执行期课程衔接。例如,如果某专业第一执行期为A的课程,在第二个执行期调整为B,考生恰好在第二个执行期内毕业,则A课程可以替代B,考生可以办理毕业。但如果考生在第二执行期内没毕业,到了第三个执行期,课程又调整为C,那么,考生以前考过的A课程成绩就无效,必须学习新的课程。也就是说:A=B,B=C,但A≠C。

政治课的调整及替代关系执行教育部及中宣部要求,但原则上实行的衔接关系也是:A=B,B=C,但A≠C。本科专业加考课程的替代也执行这一原则。

新规定也充分考虑到了考生的困难,规定“若专业调整时增加的新课没有旧课可以替代,则给一个适当的过渡期。”过渡期一般为1—2年,在过渡期内考生仍可按旧计划毕业。

这一原则也沿用到了课程新增的实践环节考核上。按照新规定,考生如果按原计划已经取得A课程的笔试合格成绩,但调整后的对应课程B增加了实践环节(实习、实验、上机等),考生可以不用加考实践环节,按原来的计划申请毕业。如果课程在原计划有实践环节,但调整后的新课程没有,考生办理毕业时可以没有实践环节成绩。如果新旧课程都有实践环节则两者对应衔接。

新规定中另一个对考生比较有利的是课程具有了“通用性”,即现行执行期中的自考课程无论在哪个专业,无论是专科还是本科,只要是同一门课(名称相同、代码相同、学分相同)在自学考试各专业、各层次中通用。

一些考生是在2000年以前参加自考的,仍关注“高代低”的问题,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有关负责人表示,“高代低”政策在2001年开始的考试计划中就已经废止,但考虑到2000年底以前已有考生按有关规定通过相关课程的考试,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老考生的利益,其“高代低”替代的有效期至2007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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