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考办简化部分自考专业专接本类别划分
从2006年开始,北京自考部分专业的专接本加考课程有了新规定,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昨日透露,在征求专业委员意见的基础上,市自考办对部分自考专业专接本类别划分进行了简化,并调整了部分专业的加考课程。
从2006年新规定实行后,考生要按照调整后的专接本加考课规定办理毕业手续。已按照 2001—2005年的考试计划进行加考,而尚未毕业的考生,可用2005年以前通过的加考课代替新调整后的加考课(含实验),虽然调整前后课程可能不一样,但只要加考门数对等,考生就可以不用再考。如果加考门数不对等,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只需补齐新规定中需要的门数即可。
自考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对专业范围的划分,是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目录与专业基本规范》做出的,专业分类共分为:经济管理类专业、公安学类专业等19类。
06年自考本月起报名
明年1月18日结束;考生可通过三种方式报考,新生只能网上报名
12月18日,北京将启动2006年4月自考报名,届时,考生可通过网络、电话和邮局储蓄网点现场报名三种方式报考。
考生此次报名可在88个专本科专业中选择,其中法律专业(独立本科段)、采购与供应管理(专科)等专业是首次独立开考。报考19个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要提前与委托开考部门联系,确定注册和报名等事宜。
考生报名有三种方式可选择: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拨打电话11185和到邮政储蓄营业网点现场报名。
工作人员特别提醒考生,报名过程中,只能选择一种方式,不能中途改用其他方式,新生只能在网上报名。保险专业(专、本)和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金融管理》(专)两专业的报名也只能在网上进行。整个报考工作将于明年1月18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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