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自考于30日结束。在老家拿下自考专科学历的贾婷婷,此次作为在北京注册的新考生,又参加了自考本科的考试。
来自北京自考办的统计,此次考试像贾婷婷这样的新考生有2.6万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考本科的考生人数比例由去年的22%增加到41%。
新考生年龄在18岁到25岁之间的由去年的85.47%下降到71.9%,具有高中及以下学历的考生人数比例从53.94%下降到46.32%。
目前,自考本科专业越来越多,接近专业总数的半壁江山,新开的一些专业大多是专本同时开设。而且适应这种需求,一些北京开考的传统大专业纷纷设立独立本科段,如法律专业将在明年开始。
北京某知名民办学校校长认为,从新生和全体考生的统计数据看,10月自考新考生专科以上学历人数增多,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新生人数与往年比有所下降,去年同期新生人数超过3万人;二是具有专科学历的新考生人数持续缓慢增长。教育部考试中心主任赵亮宏分析说,自考目前有三大生源:高考落榜生、初中生、大专在校生。北京城市学院副院长陈宝瑜在多个场合表示,大专在校生、高职在校生将是自考重要生源。
专科毕业生接考自考本科须知
一、各类高等院校的毕业生接考自学考试本科,须先在规定时间办理自学考试新生注册手续,取得自学考试准考证;再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相应的学籍材料其中包括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存档单位红章),经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核,办理接考本科手续(考生至迟应于考完自学考试全部规定课程之前半年将接考手续办妥)。
二、已办接考手续的考生,若在2001年底以前全部笔试课程考试合格,可按1996—2000年的考试计划毕业,所办接考手续仍然有效;若2001年底以前不能取得全部笔试课程合格成绩,则须重新办理接考手续(凭原接考证明,免于收费)。
三、持有各类高等院校本科结业证书,学习期满,只有一门课程未合格者按专科毕业对待。
四、关于专科接考本科加考课程的衔接,应按各专业考试计划规定执行。专业考试计划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按以下原则衔接:(1)以前已取得的加考课程的合格成绩,课程名称与新计划加考课程相同的仍然有效;(2)与新计划加考课名称不同,可以按计划规定替代学分相近的一门新计划的加考课程;(3)以前取得合格成绩的加考课程门数多于新计划要求的加考课程门数,多余的加考课程合格成绩不能顶替其他课程。
五、办理时间:每星期一、四两天(假日除外)。
六、各类高等院校毕业生接考自学考试本科的实施细则。
凡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各类高等院校(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专科、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者可以按规定报考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设的各专业本科。在2001—2005年各专业本科考试计划中分别制定了专科毕业生接考本科的规定。这些规定也适用于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其中所说的加考课程,是指加考所接考专业专科(基础科)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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