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制定研究生奖助政策、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提高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从山东省教育部门获悉,山东省今年出台多项新政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
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山东省设立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省财政每年投入5000万,用于奖励资助本专科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奖励1万人;山东省将现有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省政府共同出资,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范围覆盖计划内招收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资助标准为博士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每生每年6000元;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面向2014年秋季学期起入学的研究生,标准不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省财政按照博士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为更好地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自2014年7月起,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额度由6000元提高至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6000元提高至12000元。据统计,各级财政和高校每年用于山东省大学生的资助经费将突破30亿元,资助覆盖面将进一步扩大,预计将有近50%的在校大学生会得到不同程度的资助。
另据介绍,全省各高校积极改进学生资助工作,增加校内助学岗位,提高补助标准,不断完善家访制度、特困生接待日制度,更加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健康,共升级改造传统助学项目227项,拓展新的助学项目131项。秋季新学期开学后,全省高校将新增资助经费1000余万元,全部用于奖励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和品学兼优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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