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出台《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对2014年教育乱收费等行风突出问题治理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意见》指出,要规范普通高等学校收费行为。各地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因地制宜建立健全高等学校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合理的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在调整高校收费标准时,要认真履行成本监审、听证、公示等程序,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比例的规定。各地要结合实际抓紧出台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研究生培养单位不得新增举办课程进修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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