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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自考毕业生办理学士学位申请手续通知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16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22个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即2005年6月的本科毕业生及2004年12月由中国人民大学主考的7个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凡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者,须按照以下规定时间办理本期学士学位申请手续。现将各专业办理时间及办理地点通知如下:

一、办理申请手续时间:

9月12日 工商企业管理、法律专业(昌平考生除外); 9月13日 律师专业、计算机及应用专业、心理学专业、应用数学专业、金融专业、保险专业、中医学专业、护理学专业、新闻学专业、英语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国际贸易专业; 9月14日 英语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法律专业(昌平考生); 9月15日 会计、财税、经济学、行政管理学、档案学、机电一体化工程专业、广告学专业、建筑工程专业、英语专业;

二、交材料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草厂63号,北京市西城区自考办平房。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三、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通信工程、计算机网络、邮电管理工程专业办理学士学位时间请参看北京邮电大学自考网址:http://zikao.buptol.com.cn/。(电话:82056343)

四、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华北电力大学)、公安管理专业(公安大学)与主考学校联系。

五、申请、发放学位相关事宜请查看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bjeea.cn),请考生相互转告。

六、注意事项:

1、办理申请学士学位手续时,请携带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2、所有材料装入《学士学位》口袋中,并将“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手续的说明”贴在信封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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