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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生申请学位10月分批领证 专业不同时间不同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16

近日不断有考生通过网上“自考信箱”、现场及电话等途径咨询今年2月份提出的学位申请,何时能领到学位证书。根据往年学位证书发放情况及今年主考院校对学位证书的审批情况,考生将从10月份起,分批陆续领取学位证书,专业不同,领取时间不同。

具体领证时间,市自考办将在北京考试报及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上公布。考生须本人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身份证领取学士学位证书。

据悉,北京自考本科的学士学位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审批、授予,市自考办负责对考生的学位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分专业送往相应的主考院校,经主考院校学位委员会集中认真、仔细、严格地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以确定获取学位资格的考生。每年市自考办都将统一安排时间,及时发给考生学位证书。

市自考办负责老师介绍,以往未能按时领到学位证书的考生,其原因主要是申报材料不齐或未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等,这部分考生可在下次学位申请期间重新申请,领到学位证书的时间相应延后。

北京自考现有30余个本科专业,其学位分别由北京大学、北京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邮电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等20余所高校授予。除人民大学主考专业外,其他专业学位申请一年两次,考生在领取毕业证书时,如果论文成绩是优或良,即可以申请学位。目前,学位申请的期限没有限制,但提醒考生最好在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后,及时申请。而人大主考的专业学位申请是一年一次,且考生须本科课程成绩65分以上,在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两年内提出申请,逾期将失去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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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申请的条件:考生须通过考试计划的全部课程(含笔试、口试、实习、实验),毕业论文经答辩成绩优良且一次通过,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按照相关规定,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相应学科学位;参加人大主考专业学习的考生,本科段课程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可申请学位,且必须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两年内申请。成绩及格将只能获得毕业证书。

毕业证书的领取时间为,上半年毕业生7月初领取,下半年毕业生于次年2月初领取。(记者 马海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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