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高度重视研究生培养工作,联合省财政、省发改等部门起草制定我省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提供坚强的保障。
一是完善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教育财政拨款制度。对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省属本科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制度,同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物价变动情况和财力状况,实行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拨款标准。
省教育厅高度重视研究生培养工作,联合省财政、省发改等部门起草制定我省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提供坚强的保障。
一是完善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教育财政拨款制度。对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省属本科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制度,同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物价变动情况和财力状况,实行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拨款标准。
二是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按照博士生每生每年30000元、硕士生每生每年20000元设立国家奖学金,对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给予奖励;按照博士生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生每生每年6000元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按照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生奖、每生每年8000元设立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70%,硕士研究生为40%。
二是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按照博士生每生每年30000元、硕士生每生每年20000元设立国家奖学金,对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给予奖励;按照博士生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生每生每年6000元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按照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生奖、每生每年8000元设立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70%,硕士研究生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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