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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下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16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认定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其区别于其它教育形式的显著特点:

(一)权威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是国家考试,国家承认毕业者学历。

(二)开放性。参加自学考试的人可以不受年龄、性别、已有学历、职业(特殊专业除外)、民族、居住区域、身体条件等限制。

(三)灵活性。自学考试采取分课考试、学分累积的办法,不受学期、学年制度的限制。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决定考试的课程及课程的门数,依据专业考试计划安排自己的考试进度。

(四)业余性。自学考试的重要特点就是以业余自学为主,工学矛盾小。

(五)效益性。对个人讲,参加自学考试所需投入的资金很少,是一条投入少、收益高、接受教育的有效途径。2005年下半年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共开考85个专业,具体开考专业详见表一:

各专业《考试计划》中明确规定了各专业的基本要求、考试课程及学分、指定学习书目等,是参加考试的必备资料。画“*”的专业为部门委托开考专业。标“▲”的专业已停止新生注册,已注册考生照常报考。本期考试课程报考工作采用网上、电话和邮政储蓄营业网点办理三种方式同时进行,网上报考的网址为:www.bjeea.cnwww.bjeea.cn(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电话报考拨打的号码为11185。办理报考只可选择三种方式中的一种方式。新生注册工作只能网上办理,网址与报考网址相同。一、具体时间安排

注册和报考时间(含缴费):2005年6月18日至2005年7月18日,节假日不休,逾期不予补报。

新生摄像时间和地点:时间为8月27日至31日,地点为注册时所选择的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

新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时间为10月10日至11日,地点为注册时所选择的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

网上和电话查询《考试通知单》的时间: 笔试课程为10月9日至考试结束,非笔试课程另行通知。 二、报考缴费

网上报考缴费系统支持的是北京银行和北京邮政储汇局。通过北京银行实施网上报考缴费的考生应在报考前到该行办理开户手续,凭借正确的帐号(或卡号)和取款密码实现网上缴费;通过北京邮政储汇系统实施网上报考缴费的考生应在报考前到北京邮政储蓄营业网点开立北京邮政储蓄个人结算帐户和邮政储蓄卡,并进行邮政支付网关注册(申请网上帐号),网关注册与开户必须使用同一证件号码,网上缴费时请考生使用网关注册时设置的网上密码。电话报考和邮政储蓄营业网点现场报考缴费系统支持的是北京邮政储汇局,考生在报考前须就近到邮政储蓄营业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同时申请开通自学考试服务业务。报考费用标准如下:

1、笔试课程:30元/科次;

2、非笔试课程(见表二)。

表二

三、补充说明

1、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须办理新生注册手续,并选定专业报考相关课程,缴费成功后重新登录网络,下载打印《成功注册、报考信息单》,凭此单(或正式准考证号)和身份证件到注册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摄像及其他相关手续。只注册不报考课程的考生注册信息无效,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摄像手续的考生不能办理准考证及参加考试。

2、报考要求:考生在报考课程前选择确认考区(各专业笔试课程报考区县见表三),根据已注册专业的课程开考计划选择报考课程,确认无误后缴费,在7月18日前考生可随时查询自己报考课程的情况,并可以修改和补报课程,但不能退报课程(即付费成功后不能退费)。考生报考时可直接办理转区县考试和增报专业手续,不需另外缴费。

表三:

带“*”的专业为部门委托开考专业。3、部分部门委托开考专业只能由开考部门负责集体办理注册、报考手续,具体注册、报考方式和联系地址、电话详见表四。表四:

4、保险专业(专、本)的报考和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金融管理》(专)两专业的注册和报考手续只能网上办理。

5、本次报考课程包括2005年下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的笔试课程和非笔试课程。报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考生可选择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通州区、房山区、昌平区、顺义区、密云县和大兴区十四个考区中的任一考区报考。

6、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及有关要求的通知》精神,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在进行注册、报考的同时须确认《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未对此项程序予以确认的不能办理注册、报考手续。

7、需要领取《考试通知单》的考生可于10 月10日至11日到报考时所选择的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领取。

8、需要补办准考证(包括更正注册信息)的考生可于8月27日至31日到所在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补证手续。

9、考试实行分卷考试,考生考试时必须自备2B铅笔和橡皮。

10、已报考的非笔试课程不能改报。

11、市、区(县)自考办地址、联系电话见表五。

表五:

北京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公室200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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