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与工程研究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生试点工作实施三年以来取得积极进展。包括清华、北大在内的28所高校,34所工程研究院所参加了试点,现有联合培养博士生600余人。
记者是在24日举行的2012年度高等学校与工程研究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生试点工作座谈会上获此消息的。教育部副部长杜占元在会上透露,2013年此项试点将进一步扩大规模。
“党的十八大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亟待大批高层次创新型工程科技人才的支撑。工程科技实践性非常强,只有实践当中才能发现、培育、锻炼、使用、成就人才。”中国工程院院长周济说。
2009年以来,教育部与中国工程院共同推动了高校与工程研究院所联合培养博士试点。采取“联合招生、合作培养、双重管理、资源共享”的模式,强强联合,使学生在理论学习之余,有机会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杜占元表示,此次试点是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思路可概括为“124”。“1”是一条主线,服务需求提高质量。“2”是两个着力点,培养模式改革和质量保证体系建设。“4”是实现四个转变:教育发展方式从注重规模转变为注重质量提升,培养类型的结构从以学术学位为主转变为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协调发展,培养模式从注重知识学习转变为知识学习、能力学习并重,人才质量评价方式从注重在校培养质量转变为在校培养质量与毕业后的职业发展质量并重。
清华大学校长陈吉宁等代表试点单位作了交流发言。2012年,清华大学有9个院系与11家院所联合招收了54名博士生。
“试点中我们坚持共同招生、共同设计培养方案、共同指导、共同授课、有共同的研究基础和共同管理的原则。”陈吉宁说。他建议,进一步把试点规模扩大到大型企业,校院企三家联合培养。
同日,教育部与中国工程院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工程院将围绕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战略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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