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人事部正式公布《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十一五”规划》。根据规划,中国将在“十一五”期间实施高层次留学人才集聚计划、留学人才创业计划和智力报国计划,并进一步完善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和为国服务的政策措施,打造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的绿色通道。 实施高层次留学人才集聚计划 重点引进学术技术领军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急需紧缺的专门人才 规划提出,要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重点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特殊需要,下大力气引进3类人才: 一是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学术技术领军人才。鼓励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学术带头人以及其他高级科研岗位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集中力量重点引进一批世界一流的科技领军人物和战略科学家。同时,结合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创新项目,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和科研团队;结合国家自主创新战略,围绕能源、水和矿产资源、环境、农业等国家重点发展领域和生物技术、新材料、先进制造等前沿技术,重点引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好发展潜力的创新人才。 二是熟悉国际惯例、具有国际运作能力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抓住新一轮全球生产要素优化重组和产业转移的重大机遇,结合我国利用外资和产业结构升级需要,积极引进一大批金融、法律、贸易等领域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三是具有特定专业技能、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专门人才。结合国家研究实施战略性顶尖人才的专项引进计划,采取特殊办法,特事特办,积极引进国家急需的战略性顶尖人才。 实施留学人才创业计划 创建150家留学人员创业园,留学人员入园企业达到1万家 规划提出,要围绕中国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需要,积极构建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留学人员创新创业体系,逐步发展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留学人员高新技术企业、一批集聚效应突出的留学人员创业基地。 “十一五”期间,人事部将继续开展与地方人民政府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工作,鼓励创业园协助留学人员按程序申报各类政府资助项目,支持创业园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和实施项目对接。力争全国各级各类留学人员创业园达到150家左右,人事部与地方人民政府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达到40-50家,留学人员入园企业达到1万家。 为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将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措施,包括:支持他们以专利、专有技术、科研成果等在国内进行转化、入股,创办企业,对留学人员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税收、融资、劳动人事等方面提供便利;建立健全回国创业或从事高新技术转化需要的投融资机制,探索建立国家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基金,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创业园引进或设立专业化的风险投资基金或创业基金,为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提供资金支持或融资担保等。 实施智力报国计划 鼓励多种形式参与祖国建设,争取吸引留学人员为国服务达20万人次 规划提出,要紧紧围绕中国开放战略,努力做到不求所在,但求所用,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及留学人员团体通过兼职、开展合作研究、回国讲学、进行学术技术交流、从事考察咨询、开展中介服务等各种适当形式参与祖国建设,为促进国内改革与发展服务。“十一五”期间,争取吸引留学人员为国服务达20万人次。 为鼓励留学人员为国服务,规划强调,要不断创新服务形式,积极探索任期聘任、项目承包等符合留学人员特点的为国服务新形式,逐步建立留学人员以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激励模式;不断健全留学人员为国服务工作新机制,鼓励海外留学人员组织回国建立为国服务基地,支持他们结合国内重点领域、行业的需要开展专项为国服务活动;继续办好多种形式的留学人才项目交流会、留学人员为国服务团等,搭建交流平台,拓宽服务领域,畅通服务渠道。 健全留学人员回国工作体制机制 打造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 规划提出,将进一步完善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和为国服务的政策措施,为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创业、居留提供便利;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探索建立联席会议年会制度,同时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共同引导推进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整体发展。 规划强调,要根据少而精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和特事特办的方法,为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开辟绿色通道,在申报项目、职称评定、激励表彰、家属就业、子女入学、入出境等方面提供便利;要创新工作方式,针对高层次留学人才的特点,重点引进,重点联系,重点服务。用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谐融洽的人际环境、民主活泼的学术环境和尊重理解的社会环境,吸引和感召更多的留学人员回国工作。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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