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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关于04年4月自考成绩发放等事宜的通知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16

2004年4月自学考试成绩于2004年6月15-17日在各区县自考办如期发放。本期发放的成绩有2004年4月自考笔试课程的全部成绩,2004年5月15日前各专业非笔试课程、实践环节考核课程及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的全部成绩。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考生持IC卡准考证于6月15-17日到报考所在区县自考办领取成绩通知单;集体单位领取成绩通知单时间由各区县自考办安排。未领取上期考试成绩通知单的考生可于6月15-17日到区县自考办办理补领手续;

二、本期考试阅卷及成绩登陆统计工作是严格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考务考籍管理规定进行的。考生的每份试卷都要经过阅卷老师及复核人员的三次复核。本次又增加了再次复核的流程,以确保考试成绩的公正性。从服务于考生的大局出发,本期成绩发放后依然为个别申请查卷的考生办理本期查卷工作,查卷手续安排如下:

1、查卷仅限于笔试课程。

2、申请查卷的考生可于6月15-17日在各区县自考办办理申请手续(集体报考单位在各区县申请时间相同),北京邮电大学主考的各专业课程查卷由集体单位于6月18日报北京邮电大学自考办。查卷工作由北京市自考办及主考高校统一组织人员进行,查卷不涉及评分标准,也不重新评阅试卷。考生不得查看试卷,北京市自考办不接待考生个人查卷。

3、查卷结果由北京市自考办于查卷工作结束后反馈到各区县自考办,考生及集体办理查卷单位应在2004年7月按各区县自考办规定的时间领取查询结果,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办理专接本、课程免考、考籍转入、转出等手续的安排如下:

1、2004年6月10日至6月25日连续每天对考生开放,在此期间的周六、周日照常办公,每日的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13:30-14:30。

2、2004年6月26日至7月2日北京市自考办考生接待日暂停。

3、2004年7月5日起考生接待日恢复为每周一、四办公。

4、办理考籍转出手续的考生需要在领取本期成绩通知单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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