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徐 凡) 新近公布的2011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确定,明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将于1月15日至17日进行。
据了解,201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仍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为1月15日至16日的8时30分至11时30分和14时至17时,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7日进行。考试科目分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等4门,考试形式为笔试。
根据有关规定,考生在每科目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在当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考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考试作弊的在职人员要通知考生本人所在单位。
此外,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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