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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市考生报考点选择规定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01-03

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北京市硕士研究生报考点选择规定如下:一、报考京内招生单位的考生,应按以下规定选择报考点:报考京内招生单位各类考试方式的考生,应选择报考单位指定的报考点(参照附件)。二、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考生,应按以下规定选择报考点:1、报考京外招生单位“全国统考”考试方式的考生(不含报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报考应试考试科目“业务课2”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专业的考生),可就近选择下列报考点:1105北京工业大学、1106北京航空航天大学、1107北京理工大学、1108北京科技大学、1110北京化工大学、1133中国传媒大学、1153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1154北京联合大学、1166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报名期间,将根据以上报考点已报名交费考生人数,实时关闭相应报考点接收京外考生报名的功能,以对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考生进行分流,请考生注意实时的网报公告。报考京外招生单位,且报考应试考试科目“业务课2”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专业(即:报考招生单位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业务课2考试科目代码第1位为“5”)的考生,必须选择1116北京建筑大学为报考点;其他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考生不得选择该考点,否则报考信息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还。2、报考京外招生单位“法律硕士联考(法学、非法学)”考试方式的考生可就近选择下列报考点:1153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1154北京联合大学、1166中国青年政治学院。3、报考京外招生单位“单独考试”、“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及“管理类联考方式”中的“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不应选择北京市的报考点,应选择报考单位所在地省级招办指定的报考点。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管理类联考方式”中的“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和“审计硕士”可就近选择下列报考点:1105北京工业大学、1106北京航空航天大学、1107北京理工大学、1108北京科技大学、1110北京化工大学、1133中国传媒大学4、报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不含“单独考试”、“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选择1188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海淀区中关村东路80号中科院中关村青年公寓园区6号楼)作为报考点。附件:报考京内招生单位各类考试方式的考生,应选择报考单位指定的报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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