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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10年选调生招考简章及职位表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01-03

一、指导思想

选调生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努力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聚集到加快天津发展的各项事业中来,培养造就大批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领导人才,为更好发挥滨海新区在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二、培养目标

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其目的是培养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才,同时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培养高素质的工作人员。选调生原则上应在基层培养锻炼2至3年后,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根据岗位需要,择优选拔任用。对适合做乡镇、街道领导工作的,及时提拔到乡镇、街道领导岗位;对适合从事党政机关工作的,有计划地补充到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

为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到街道社区和乡镇农村工作,建立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党政干部选拔培养链,每个区县都要安排一定数量的选调生到社区、农村工作,其中有农业的区县今年继续安排选调生到农村培养锻炼工作两年。

三、选调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范围

选调的对象是政治素质好、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工作并有发展潜力的2010年应届毕业优秀大学本科生、研究生,坐落在天津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天津市生源在外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部分外地高等院校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应届毕业大学本科生、研究生中的****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可以报考。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大学本科生、研究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民办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的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这次选调的范围内。

本市2010年聘任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2009年“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符合选调条件的可参加1次选调生统一招考。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党组织、团组织、学生会、班委会担任主要职务)和三好学生(如选调单位无要求,必须满足其中一个条件才能报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观念强,能够经受艰苦环境的磨练,具有吃苦奉献精神;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符合选调单位提出的专业、学历等条件要求;

6.本人自愿报名,高校党组织同意推荐;

7.通过选调生考试、考察;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9.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2年3月8日以前出生)、大学学历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3月8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3月8日以后出生);

10.坐落在本市高校和外地高校中的非津生源报考的,除需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本市引进人才的有关规定。

11.考生与选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其他事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四、选调方式、程序

这次选调工作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确定选调计划和选调条件、本人自愿报名、高校党组织审查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录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经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考试;由选调单位根据考试成绩择优确定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后,由选调单位提出选调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审批。选调生录用后,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办理转正任职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各选调单位具体的选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报考指南

五、报名方法

2010年3月上旬公布选调职位和条件等信息。

选调生报名、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网址:xds.tjpnet.gov.cn。

报名时间:2010年3月8日8:00开始至3月12日18:00结束。

缴费时间:2010年3月8日8:00开始至3月14日18:00结束。

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选调生报名登记表

选调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在考生报名后24小时之内给予答复。每个职位的报考人数低于1∶3比例的不能开考,并相应调减选调计划。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各单位不得限制报考人数。

报考人员经选调单位资格初审合格、缴费后,从网上下载打印《选调生报名登记表

市人才考评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具体实施工作。对通过资格审查并缴纳考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组织相关考试。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试考务费用。具体办法: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携带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缴费期间内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到市人才考评中心一楼大厅(和平区唐山道18号)现场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的手续。

对进入面试的考生,选调单位要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户口本、****党员证明信、优秀学生干部证明信、三好学生证书、外语(计算机)证书及选调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按选调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所在区县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人员还需提供本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

七、体检、考察

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调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人选自愿放弃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由选调单位确定是否依次递补)。

八、录用接收

拟录用人员由选调单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在天津人事信息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政治面貌、拟录用单位、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所在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选调生人选公示无异议,经审批后,发放《选调生通知书

监督、政策咨询电话:23326326

报名、考务咨询电话:23112312

本次选调工作的有关信息以及笔试、面试成绩等,可通过天津人事信息网(网址:www.tjpnet.gov.cn)查询。

附件:选调生职位表 天津市选调2010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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