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招聘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北京电影学院网站www.bfa.edu.cn标题栏中的“人才招聘”进行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月4日。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部门初试及学校复试两个部分。总分为100分,部门初试40分,学校复试60分。
部门初试考试由各部门自行组织进行,考试科目与考试方式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部门考试后向人事处以1:3的比例推荐学校复试人选(部门初试成绩需达到24分),并提供推荐人员的初试成绩。
学校复试由人事处组织,对于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能力考核。
招聘录取
总分60分及以上(复试需达到36分)的候选人具有拟聘资格,聘用按照总分由高到低进行。如拟聘人选自愿放弃则按照顺序进行递补。
应聘公示
用人部门将最终确定人选报送人事处,上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在学校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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