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四)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等;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岗位信息、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邮寄方式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报考者请于2014年12月17日前将以下材料邮至: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北里8号市民防局人事处李帅收,邮编:100053。在信封上注明“报考”字样,谢绝来访。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二)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如为集体户口,请附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四)自行准备的其它材料
笔试
(一)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课目、专业知识课目
(二)笔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及综合成绩在北京防空防灾信息网站(www.bjrf.gov.cn)上公示7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面试及综合分数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查。
考核、体检和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防空防灾信息网站(www.bjrf.gov.cn)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需说明事项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作出严肃处理,取消此次报名、考试资格。
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83116023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身份证号:
报考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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