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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08年7月自考开考法律专业(独本)的通知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16

福建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各设区市、县(市、区)自考办:

为适应国家培养法律专门人才的需要,满足高等教育非法律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本科层次的需求,经研究,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委”)决定开考法律专业(独立本科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法律专业(独立本科段)为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主考学校为福建师范大学。

二、首考时间为2008年7月。

三、何时终止本专业的考试,由省考委定。

请各设区市、县(市、区)自考办、主考学校广为宣传,并按要求积极做好开考前的准备工作。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表专业代码:030117

信息来源: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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