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农学院招聘人员
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
(六)年龄原则要求35周岁以下,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只在以下信息平台发布,其他平台发布与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均不保证其真实性。
1、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bjld.gov.cn/)/事业单位招聘/
2、北京农学院校网(http://www.bua.edu.cn/)/通知栏
3、中国教育在线(http://www.eol.cn/)/教师招聘/北京农学院
4、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http://www.edu.cn/)/教师招聘/北京农学院报名与资格审查
1、应聘报名
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北京农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
2、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学校人事处和设岗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选,由设岗单位将考试和考核的具体安排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学校不再另行发布公告。面试时须提供反映个人情况证明材料的原件,以备核查。
(三)考试与考核
考试与考核由人事部门会同相关职能处(室)和设岗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管理岗位的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
教师岗位考试以面试考察和指定内容试讲为主,面试、试讲过程中进行提问答辩。
(四)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成绩,综合应聘者的学科(专业)学习背景和科研能力等,由设岗单位向学校推荐人选。学校人事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由学校进人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拟聘人选,由学校人事处通知拟聘人选参加体检。相关情况说明
(一)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
(二)对不按时参加考试或体检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或体检须提前说明,征得组织者同意后,可单独组织考试或体检。
(三)因应聘者本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与我校签订接收意向,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公布的招聘岗位如未能招聘到合适人选,将在下次公开招聘时一并公布。
(五)应聘咨询请与设岗单位联系,联系电话见附件1。
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北京农学院人事处
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农路7号 邮编:102206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10-80799383 邮箱:rsc@bac.edu.cnhttp://www.sdsgwy.com/
2013年北京农学院招聘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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