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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北京市海淀区公共委所属事业单位第三次招聘人员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01-03

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7日上午8:30—11:30;报名地点为各用人单位人事科或办公室。(一)报考毕业生岗位所需的材料1、身份证、户口簿、卡(首页及本人页)、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同一底版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黑白彩色均可);2、2012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3、四(六)级英语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4、由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开具的统招统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11届未派遣的北京生源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由毕业高校开具的档案存放在学校且未派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5、由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所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二)报考在职招聘岗位所需的材料1、身份证、户口簿、卡(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2、同一底版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黑白彩色均可);3、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从业资质或职称证书、人才中介机构存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涉及人事行政关系进京的,须提供人事关系进京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能够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从业资格、职称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若报名人员已经考试合格或认定、评审通过但尚未领到证书的,须提供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或相关证明)(三)注意事项1、须本人亲自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2、报考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3、对于报考结果未形成竞争的岗位(即招聘岗位与该岗位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2),经公共委研究后自行决定保留、调剂或取消该岗位。考试考试由招聘单位组织,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考试包括专业知识考核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考试成绩按照专业知识考核和结构化面试两项成绩各占50%加总(各项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各项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十日后,在区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rlsb.bjhd.gov.cn)http://www.sdsgwy.com/对外公布。公共委将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按照1:1的比例确定每个招聘岗位参加考核和体检的人选。2012年北京市海淀区公共委所属事业单位第三次招聘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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