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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2年招考工作人员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01-03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2年招考工作人员

报考岗位与职责

报考岗位:政府法制研究工作岗(1人)

岗位职责:接受市政府法制办的委托负责立法前期调研以及有关政府法制研究工作;承担行政法制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本市法规规章英文文本的译审工作以及调研课题的管理等工作。

报名条件与资格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有较强的调查研究、文字表达和协调沟通能力,有合作精神,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为民商法、行政法、法学理论或者经济学、社会学、公共行政管理;

(五)非北京生源的2012年北京地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符合进京审批条件;

(六)身体健康。

招考工作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5月23日(星期三)9:00至5月30日(星期三)18:00。报名者请下载“2012年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电子表格后,将电子版发送至renshichu@bjfzb.gov.cn。

(二)资格初审

1、市政府法制办根据报名资格和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结果于2012年6月1日(星期五)在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http://www.bjfzb.gov.cn)上公布,并短信通知报名人员。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于2012年6月4日至6日9:00-18:00持本人身份证到市政府法制办410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地址:西城区槐柏树街2号1号楼(长椿街地铁站向南100米,红绿灯向右转路南)。

(三)笔试与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必须的综合及专业知识和运用这些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文字水平。报考者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本办网站和短信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本办网站和短信通知并电话通知本人。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招考职位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进入面试的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已修完课程的成绩单(须学校校级教务部门盖章)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和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反映本人英语、计算机等水平以及其他能够反映本人能力、水平及研究成果的资料和证书等。

联系人:陈宇博、边晓东联系电话:8801.1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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