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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2011年9月招聘1995名文职人员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01-03

北京市公安局2011年9月招聘1995名文职人员

一、招考方式市公安局文职人员招考按照“一次报名,三次考试”的方式组织实施,即文职人员招考按照本公告组织报名后,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三次考试。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三)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四)自愿从事公安文职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五)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并通过心理测试;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并通过招聘文职人员的体检;(七)具有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往届毕业生;(八)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至1993年9月1日出生);(九)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其中,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专业或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证书、技能和工作经历(详见《招聘简章

(二)报名方式1.本次考试报名一律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试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7日上午9:00至13日下午16:00。报名网站为北京市人事考试网。2.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在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3.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4.网上报名后,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11年9月7日至16日携带网上打印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以及特殊岗位所需的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报考单位(详见《招聘简章

五、笔试考试方法、科目和内容

(一)考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素质,考试内容参照招录公务员考试内容。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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