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岁及以上(1996年9月24日及以前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阿克苏地区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考对象 1.新疆户籍或生源的高等院校毕业生; 2.新疆普通院校的内地生源毕业生; 3.在新疆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 4.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且仍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含选调生)的配偶; 5.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6.援疆干部的配偶或子女; 7.驻疆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 上述人员涉及新疆户籍、服务期限、婚姻状况和工作经历时限的,均截止至2014年9月24日(含当日,下同)。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涉及时限的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2014年9月24日): (1)自治区统一选派赴援疆省(市)培养结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充实基层的特岗教师、“双语”教师、考核合格的“双语”临时编制教师; (4)已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5)2014年5月31日前在阿克苏地区组织、人社(事)部门核定的计划内,由用人单位赴疆内外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且目前在岗的引进人才; (6)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招聘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违纪等行为且限考期未满的人员; (7)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因个人原因,公务员被辞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 (9)曾经在公务员试用期内因违纪违规、考核不合格未满5年的人员。 (10)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名、缴费、公告、公示方式
网络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通过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xjrsks.com.cn)进行,公告、简章、查询笔试分数、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通过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aksrsj.gov.cn)进行。
招聘时间安排(均为北京时间,下同)
(一)网络报名时间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24日10时—9月29日19时。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的一寸免冠电子相片审核通过后缴费(报名表、准考证打印黑白、彩色相片均可)。 (二)网上缴费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10时—9月30日19时。 (三)笔试时间 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须使用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 2.报名确认后,下载打佣报名表
(二)缴费 报考人员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笔试费用。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 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主要费用包括: 1.报名、笔试费: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由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面试测评费40元,由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1)《综合能力测试
(四)资格审查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的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1—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3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人员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笔试成绩不合格或存在单科零分、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2.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 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对面试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入闱人员须持下载打印的《报名表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工作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通用标准(试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地直事业单位进行考察,考察方式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须填写《阿克苏地区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
(八)公示 经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下达聘用通知,印发聘用文件,按照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岗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合同认定手续;对反映的问题有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按照聘用通知要求,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到各用人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人员聘用期为5年,聘用期内不得调离。新聘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存在违纪、违规及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监督及相关要求
(一)招聘期间,对报考人员有异议的,必须署真实姓名并事实举证,未署真实姓名并事实举证的,不予受理。 (二)地、县(市)纪委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参与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工作要求,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四)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对提供各类虚假证件或相关证明及考试舞弊者,3年内不得参加同类考试;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并按要求登录网站修改或确认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七)地区各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举办、不批准,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针对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解释 本《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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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阿克苏地区温宿县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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