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
注:以上专业要求参照《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工程学院网(http://www.xgzedu.cn/)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4年7月15日至7月23日。
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1)按照招聘职位所需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2)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须为全日制国民教育。
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4年7月16日至2014年7月24日下午18:00(京时)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南昌路236号新疆工程学院南昌路校区行政楼207室。
(四)报名联系人及电话:杨磊 联系电话:7735888
(五)报名须带材料: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新疆工程学院报名,材料主要包括:《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实准确),本人身份证、已具有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携带个人简介,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的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相关书面证明,到学院人事处现场报名,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初审。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每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八)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工程学院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九)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资格审查
由新疆工程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时间:2014年7月25日- 28日。
资格审查通过者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工程学院网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比例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其中:辅导员岗位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专业教师和实验员岗位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工程学院网(http://www.xgzedu.cn/),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及相关证件原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加分: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
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有放弃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工程学院网上公布。
2、面试(试讲)
(1)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工程学院网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比例计算。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验员和专业教师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
(4)面试(试讲)成绩设立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如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入围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
面试结束后,由新疆工程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工程学院网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体检入围人员、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及注意事项。
公示
经新疆工程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监督人:郑江 新疆工程学院纪检监察室主任
监督电话:0991-7977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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