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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新疆大学招聘人员笔试及面试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01-02

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干事、教学秘书岗位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教师、研究、实验、教辅及辅导员岗位岗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相应岗位比例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教师、研究、实验、教辅岗位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干事、教学秘书及辅导员岗位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有放弃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大学网上公布。

面试(包含试讲、实际操作等)

(1)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大学网上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相应岗位比例计算。干事、教学秘书和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教师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研究、实验、教辅岗位面试采取实际操作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试讲、实际操作)成绩设立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如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入围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总成绩计算方法:

教师、研究、实验、教辅、辅导员岗位: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

干事、教学秘书岗位: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2014新疆大学招聘人员115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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