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工作人员共48名(全额预算45名,差额预算3名)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详情见招聘信息);(五)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详情见招聘信息);(七)各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学位证(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的毕业生除外,详情见招聘信息);(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招聘信息);(九)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我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和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www.xjnu.edu.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发布信息期限为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4月10日。(二)报名与资格初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1.报名及资格初审。报考者登录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和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www.xjnu.edu.cn),认真阅读“公告”、“新疆师范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览表”等,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所有证件原件在面试时需提交复审)。(1)疆内应聘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2)外埠应聘者可电话报名,并将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各项材料复印件等以传真方式于2014年4月21日18时(京时)之前传送报名单位,传真:0991-4333393。(3)报名所需材料:①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5.每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6.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7.教师岗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8.非教师岗位(包括辅导员岗、实验员岗、管理岗)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9.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2013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新疆师范大学2014年招聘48名工作人员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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