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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11月招聘33名教师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01-02

新疆自治区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11月招聘33名教师

招聘基本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思想品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二)德才兼备,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职业操守;(三)身体健康,能承担岗位正常工作;(四)30岁以下指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余年龄以此类推;(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六)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和农村双语幼儿园教师不得报考;(七)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招聘程序1、报名:11月26日10:00—12月5日18:00截止(均为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自治区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2、资格审查:12月6日—10日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3、笔试: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参加笔试,各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的取消该职位,该职位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它职位或放弃报考。笔试按报考岗位、采取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全部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卷,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10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笔试地点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教学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若出现放弃面试人员,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统一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进行,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5、总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计算总成绩):教学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含试讲)×60%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6、综合考察:依据总成绩高低,各岗位按1:1的比例完成综合考察。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入闱考察人员须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者,须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http://www.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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