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基层政法机关2012年定向招录培养221名公务员
报考条件、招考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以上,25周岁(即:1986年8月22日至1994年8月22日期间出生)以下,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27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要求:报考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双语”试点班的,还应具备运用相应民族语言的能力。 6.具备拟报考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报考公安机关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报考说明、体能测试标准
时间安排,相关费用及报名、公告、公示方式 (一)时间安排 1.报名、缴费时间 (1)网络报名、资格初审时间:2012年8月22日10︰00(北京时间,下同)—8月28日18︰30。 (2)缴费时间: 2012年8月23日10︰00—8月29日18︰30。 2.笔试时间:2012年9月15、1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2年10月17 日18︰30。 4.2012年11月底前,面试、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和公示。 5.2012年12月底前,审批、复试。 (二)相关费用 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参加公务员招录考试的主要费用包括: 1.报名笔试费 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教育入学考试每科35元。 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有关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笔试所在地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可减免部分笔试费用。 2.进入面试人员的面试费用为40元。 3.进入体检环节后的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报名、公告、公示方式 网络报名通过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xjrsks.com.cn)进行;公告、公示、政策解答主要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党建网(http://www.xjkunlun.cn)网站进行。 四、招考程序 报名确认与网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公示,录用。 (一)报名资格审查与确认 1.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具体方法请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阅《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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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复审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人员。招录2人(含)以下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3人(含)以上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 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对面试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入闱人员需持下载打印的《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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