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地区叶城县事业单位2011年招聘54名工作人员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新疆户籍或生源的高校毕业生。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包括:在新疆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上述人员中服务期规定一年的须满八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二年的须满十六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三年的须满二十四个月以上。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4日。
3、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基层工作干部的配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机关、全额、差额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补充中小学教师、乡镇补充卫生技术人员、5%人才储备编制招聘人员等);
2、2011年参加公务员、特岗教师等招录考试,已被确定为录取对象的;
3、2007年以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6、曾经考取公职人员,但在试用期内因违规、违纪和考核不称职被取消录用(聘用)资格的、录用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在试用期内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未满三年的考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考条件
1、政治可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路线,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能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
2、忠诚党的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甘于奉献,爱岗敬业;
3、具有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0年8月4日至1993年8月4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11年喀什地区叶城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6、学历及户籍要求详见《岗位表
招聘岗位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4日—8月17日,每天上午9∶30—13∶30,下午4∶00—8∶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叶城县人力资源市场。
3、报名要求:
(1)本地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和其他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同时上交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如实填写《2011年喀什地区叶城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外地报考人员可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喀什人事人才网下载打印《报名表
外地报考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须携带所有传真件原件、本人学籍档案、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以备考试和资格审核使用。
(3)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按下列比例确定,招聘1-2人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应达到3︰1的比例,招聘3人以上(含3人)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应达到2︰1的比例。对报考人数达不到相应比例的招聘岗位,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根据报考人数重新核定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对报考此次不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另选其他一个岗位报名。
4、其他
(1)报名费和考试费收缴。报名及笔试、面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40元,面试入闱人员面试费为40元。本地考生现场报名时缴纳报名费及笔试费,外地考生领取笔试准考证时缴纳报名费及笔试费。面试入闱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单时缴纳面试费。
(2)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招聘的对象、范围、条件如实报名,凡不符合要求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报名结束后,县人事部门根据考生《报名表
(二)笔试
1、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
2、试卷命制:由县人事部门委托有关部门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命制。
3、笔试语种:考生统一使用汉语答题。
4、笔试加分
(1)使用非本民族文字答题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10分;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自治区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和“三支一扶”大学生加10分;
(3)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基层工作干部的配偶加5分。
符合上述多项加分的报考人员,只能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上述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相关证书。
5、取得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硕士以上学位、双学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可免笔试,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参加面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决定其聘用。
6、笔试缺考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三)资格审查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人员。招聘1-2人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3人(含3人)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2、资格审查部门:由县人事、公安、纪检等部门对面试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予面试通知单。
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的面试入闱人员空缺,可根据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政策咨询及传真电话:0998-7282035,0998-7287300
联系人:廖勇彭博
附:1、《2011年喀什地区叶城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11年喀什地区叶城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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