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和田地区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招聘程序(一)报名与确认。1、报名地点:此次招聘考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到户籍所在县(市)人事部门办理报名手续。2、考生应严格按职位条件、要求报名,凡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以及弄虚作假的,按规定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3、考生报名时须填写统一制式的《2010年和田地区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原人事厅、编办、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
(5)参加反动组织教派、非法宗教活动或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员。(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岗位条件(特殊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报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岗位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具体详见《2010年和田地区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以上所有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2、笔试加分:(1)使用汉语答题的维、哈、蒙、柯、锡伯族考生,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使用维语答题的汉族考生,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2)在和田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从事“三支一扶”毕业生以和“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毕业生,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分(服务期规定一年的满八个月以上加10分,服务期规定二年的满十六个月以上加20分)。服务期起止时间为:从到岗之日起截止2010年9月14日;(3)革命烈士的子女、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0分;(4)报考计生系统的考生取得助理以上执业医师资格证和护士执业资格证的,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0分;(5)享有南疆三地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殊奖励政策的,子女或本人必须持有县市计划生育部门制发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符合上述情况的,按最高标准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3、笔试时间:2010年8月28日-8月29日4、笔试地点:以核发的准考证为准。5、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对有一科缺考或考试违纪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0年9月10日起,在和田信息网网站及和田地区人事局公告栏公布。(三)资格审查和政审。1、资格审查入闱人员确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入闱人员:1-2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排名按比例依次递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逾期未能参加资格审查和政审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和政审工作由各业务主管部门按照《简章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办公室(地区团委)出具的相关证明;(2)“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须提供地区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3)“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大中专毕业生需提供地委组织部出具的相关证明;(4)通过参加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录用考试,合格后经培训分配到和田地区工作的选派生、优秀留疆战士的配偶需持单位证明和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到地区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开具证明;(5)革命烈士的子女、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需提供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政审工作中如发现有政治条件不符或参加非法宗教活动、非法组织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个人档案。3、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9月14日-9月16日。4、资格审查地点:和田地区人事局(四)面试及总成绩计算。面试工作由地区人事局负责,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1、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2010年9月25日。面试地点:和田地区人事局。2、面试要求: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3、面试考官从有资质的考官中经过三次抽签后确定,不得随意指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后续环节。面试费用40元。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pide;笔试科目数×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当总成绩相同时,以专业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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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地区人事局负责指定体检医院及体检时间,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实施。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提前1天到地区人事局领取体检表。体检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来源:高校人才网
(七)聘用。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地区人事局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各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报送地区人事局进行合同鉴证。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进行岗位管理。聘用合同期限为3-5年,在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如需报考,必先解除聘用合同,方能报考。外地州考入和田的考生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准跨地区调动。(八)培训。新招聘人员必须参加由地区人事局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四、监督及其他要求请各县市人事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简章精神,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组织考生参加报名。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区、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指导。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及血缘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相关事项本《简章
三、对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毕业生及“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大中专毕业生的服务期起止时间,从分配到和田工作之日起截止到2010年9月14日。四、通过参加原自治区人事厅统一组织的录用考试,经培训合格后,被分配到和田地区工作的选派生和留疆战士的服务期起止时间,从分配到和田工作之日起截止到2010年9月14日。五、考生在报名中要认真如实填写加分项目,如有两项及以上加分项目的考生,在报名时只能选符合自身条件加分项目填写,不得多选。在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政策的加分,一律进行核减,不得再次享受其他加分项目。附件:2.2010年和田地区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010年和田地区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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