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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宁夏中宁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01-02

宁夏中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控制数人员公告

报名

1、时间:2010年9月25日—2010年9月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30

2、地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控制数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要求:(1)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2010年应届毕业生须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县生源现户口不在中宁县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书面证明;随军家属需提供由县武装部出具的书面证明。(2)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同时交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和报名考务费120元。(3)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则调整或取消该岗位计划。

为充分发挥编制的调控作用,有效解决事业单位用人机制不活、人员出口不畅、财政“终身养人”等突出问题,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事业编制实行分类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重点补充部分乡镇和经济部门一线工作人员。招录岗位为一般性专业技术岗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户籍或生源系本县的应、往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驻中宁部队现役军官的随军家属(学历为大专以上)。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时间:2010年9月25日—2010年9月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30

2、地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控制数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要求:(1)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2010年应届毕业生须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县生源现户口不在中宁县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书面证明;随军家属需提供由县武装部出具的书面证明。(2)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同时交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和报名考务费120元。(3)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则调整或取消该岗位计划。

(二)资格审查

负 责报名的工作人员依据规定报名条件和填报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对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审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控制数人员领导小组按照规定报名条件和填报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核准,经核准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控制数人员领导小组 办公室公章,准予其参加笔试。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0年10月11日-13 日,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报名发票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控制数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

四、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 试为闭卷考试,分制为百分制。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0年10月中旬

考务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控制数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笔试地点统一设在县城所在地定点学校(具体地点见准考证)。笔试考生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

加分政策:本次招聘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2至10分(加分在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累计加分最高不超10分,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初级职称不再加分),计算公式为:[《公共基础知识

1、具有与拟招聘岗位相适应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加3分;2、具有与拟招聘岗位相适应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加5分;3、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加4分;4、在宁夏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服务期一年并考核合格的加2分;服务期两年并考核合格的加3分; 5、荣获过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各类表彰奖励的加2分;

加分确认: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的,须提供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授予的职称资格证书。

2、大 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要提供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要提供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开展服务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官应提供县委组织部出据的相关证明材料。

3、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行政事业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及考核表。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控制数人员领导小组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考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可按考生笔试成绩分数由高到低递补,进入面试。

2、面试工作由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和聘用单位共同提出《面试方案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分制为百分制。面试时间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确定并通知考生。面试内容及面试方式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控制数人员领导小组与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及聘用单位确定。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5%+[面试总成绩×45%]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将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研究批准后,另行指定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

4、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5、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

1、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控制数人员领导小组会同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及聘用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学生以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在职人员以在原单位的现实表现、年度考核和档案为主要内容;其他人员以户籍所在地的现实表现为主要 内容。

2、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可从进入同一岗位其他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一)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的;

(二)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三)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

(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五)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七、聘用审批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编制人员领导小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2、公示结束后,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中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控制数人员登记表

3、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4、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根据《事业单位招聘聘用编制人员聘用通知书

5、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第一次签订聘用期限为三年。

八、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必须回避。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遇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报名时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要求选报岗位,并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对于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或宣布考试成绩无效,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考核、体检、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1、咨询电话:5021317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监督电话:5021292 县纪委(监察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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