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陕西师范大学(西安)教学科研人员补充招聘110名计划表
2013年教学科研人员补充计划说明:
1.应聘人员应首先满足学校选聘教师的基本条件(摘录附后),同时须符合上表中各单位所提特殊要求。学校选聘教师的基本条件如下:
⑴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其中文、理基础学科一般应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或在海外高水平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具有一年以上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
⑵应届博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具有副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博士,文科不超过40周岁、理科不超过35周岁;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博士,文科不超过45周岁、理科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⑶非外语专业人员应具备运用一门外语阅读和撰写专业论文、或开展学术报告的能力;同等条件下,GRE、托福、雅思等外语成绩达到出国研修要求者优先考虑http://www.sdsgwy.com/。
2.对未明确下达补充计划的学科,有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人选的,可不受计划限制申报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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