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留坝县事业单位2011年招聘13名工作人员
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共计13名,见《2011年汉中市留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往届国民教育大中专院校未就业毕业生、基层工作人员,符合各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可报考留坝县事业单位相应岗位的人事招聘。招聘岗位职数、专业和岗位条件等方面详情,见《2011年汉中市留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35岁以下。
招聘方法和步骤
1.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者持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籍本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于2011年8月14日--8月16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非普通高校毕业生不提供报到证)。村官和旅游工作人员报考,需同时分别出具县委组织部、县旅游局相关证明。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方可参加考试。报名费100.00元。
2.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①.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在考试的翌日公布。
②.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职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旅游岗位面试比例可适当放宽。特殊情况下,招聘岗位职数与应聘人数达不到1:3的竞争比例的,经请示上级部门,笔试后可直接进入面试。
3.评分办法:笔试和面试按百分制计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拟聘总成绩的50%。两项考试成绩按计分比例换算相加得分,即为考生应试最后得分。成绩出现并列名次,优先选拔本县生源毕业生,同一生源地的优先选拔高学历的毕业生。
4.考察和体检:对进入考核体检范围者进行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等方面的全面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公示:公示拟聘人员名单,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公示期满,办理报批手续。
以上资格审查、考试等各个环节所涉及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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