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11年选聘3800名大学生村官
一、选聘对象选聘对象为30周岁以下应届和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2010年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尚未入党但曾受院(系)以上表彰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的到我省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条件的,经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二、选聘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志愿到农村工作;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吃苦奉献精神;3、学习态度端正,社会实践能力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4、取得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5、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能适应农村工作需要;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以报名之日为准);曾受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或有各类考试作弊行为者,不得报名。三、选聘数量2011年全省实际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3506名,各市(区)、县(市、区)具体选聘数量、专业需求及其他条件见附表。其中,选聘人员80%以上应为党员,80%以上应为本科学历。四、任职和待遇1、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尚未入党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社区)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社区)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2、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每人每年领取工作、生活补贴2.1万元,其中到48个艰苦边远县(市、区)农村任职的每人每年增发1000元津贴。每名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领取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县(市、区)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办法,为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统筹保险,并根据本地实际为其投保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3、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且聘期考核称职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4、在村(社区)任职满3年、工作实绩特别突出、年度考核优秀、通过选举已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社区)委会主任、当地群众普遍公认的,经组织考察研究,可破格提拔为乡(镇)、团县(市、区)委、县(市、区)妇联副职。5、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年度考核优秀或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具备选调生、公务员招考条件的,可参加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务员考试。6、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具备县、乡事业单位和各级各类企业录用(聘用)条件的参加招录(应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聘用)。7、在村(社区)任职期满1年,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不再实行一年的见习期,在村(社区)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五、选聘程序(6月20日至9月15日)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和考察、报批和公示、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统一组织实施。 1、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6月28日至7月5日)考生登录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anxi.gov.cn)或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进行报名。考生要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以内)。各市(区)委组织部在考生报名次日起2日内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报考者补充。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审查通过后的报考职位不得调换。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及时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下载《陕西省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报名及审批表
考生要在资格初审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通过网上银行支付50元考务费,付费成功报名有效。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付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报名。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持《陕西省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报名及审批表
陕西省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名额分配表
考生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两项合计按总成绩确定体检人员。4、体检和考察(8月中旬)体检工作。根据考生总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分岗位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数量与选聘计划的比例为1:1。体检由各市(区)委组织部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7、培训上岗(9月15日前)各市(区)委组织部统一对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进行为期5天左右的岗前培训。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于9月15日前将选聘人员分配到村任职。附:陕西省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报名及审批表.xls(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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