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
1.报名时间:9月17日—9月19日,截止时间为9月19日下午5:00。9月26日领取《笔试准考证
2.报名地点:阳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厅。
3.报名证件:①报到证、毕业证、户口簿、有效身份证,以上证件须各提供原件供审验,并缴存复印件各1份;
②从国家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www.sdsgwy.com)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③《阳信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④近期照片5张,要求免冠、彩色、同底版、1寸,且未经任何修饰,背面清楚注明姓名;
4.其他相关材料说明:
(1)海外留学人员除提供上述报名证件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2)2005年12月31日前经原阳信县计划委或原阳信县人事局同意到乡镇服务,至今仍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内服务的人员(2011年7月31日前离岗、而在2011年7月31日后又返岗的不在该范围内),还须提供原阳信县计划委或原阳信县人事局的工作介绍信原件供审验,并缴存1份复印件;在乡镇(街道)政府内工作的证明和乡镇(街道)财政所2011年7月份的工资发放表复印件。证明和工资表复印件必须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审核同意并签名、再加盖党委或政府公章。
(3)计生证明材料:已婚人员还须提供由户籍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出具,经阳信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核的无违犯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外县考生须提供当地县级计生部门出具且经阳信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核的无违犯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4)免除笔试考务费材料: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交有效期内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5)报考“定向岗位”的人员,还须分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三支一扶”大学生,须提交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
以上证明材料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招聘专业以毕业证所列专业为准。(注:①如果毕业证书所列专业不止一个,只要其中一个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就允许报名;②如果毕业证书所列专业有括号注明,则不论括号内外,只要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有相一致的就允许报名。)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报名人数1:2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定向岗位(即普通管理4)如果取消或核减,则被核减的计划数将增加到类别相一致的其他岗位,即普通管理3。
笔试每人为2科,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笔试
1.时间地点:考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必须凭笔试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2.分值及考试内容:
考试科目为2科,满分总计200分。卫生计生岗位科目一为基础医学知识100分,科目二为专业医学知识100分。其它岗位科目一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0分,科目二为申论100分。
笔试结束后,按科目一、科目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人员的笔试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招聘计划2人及以下的岗位,按招聘计划与考试人数1:3的比例、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分别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因缺考、弃考或其他原因出现招聘计划与笔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2时,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达到1:2比例职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最低成绩。
达到1:2比例职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最低成绩将按照卫生计生岗位、其他事业岗位两个系列,县直和乡镇两类职位分别确定。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系列(卫生计生、其他事业岗位两个系列)、本类职位(县直、乡镇两类职位)所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平均成绩的60%,否则不能进入面试范围。
面试
1.时间、地点、费用:取得面试资格考生,须根据规定的时间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
进入面试人员必须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按时到考点集合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www.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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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内容:
主要面试应聘人员仪容仪表、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卫生和计生岗位还包括专业技术水平、专业素质等相关内容。
3.计分办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100分。由考官对每个测评要素分别评判,综合计分,确定考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每组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百分制)、面试成绩之和计算考试总成绩,并按照不同岗位分别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学历高、中共党员、年龄小的次序排名。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报考岗位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因缺考、弃考或其他原因造成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2时,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达到1:2比例职位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的最低成绩。
达到1:2比例职位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的最低成绩也将按照卫生计生岗位、其他事业岗位两个系列,县直和乡镇两类职位分别确定。
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在体检通知书中公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不合格人员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检,逾期不申请复检者,则视为认同不合格结论,不再受理复检申请。复检仅限一次,在县级及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除特殊情况经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 阳信县人才服务中心 8233599
监督电话: 中共阳信县委组织部 8232751
阳信县编委办公室 8232118
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26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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