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3年,教育部批准了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精神,省教育厅印发了《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我省教师资格工作安排,自2014年开始,我省每年上半年集中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和认定工作,下半年集中实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不进行考试及认定工作。
二、我省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具体考试时间和相关安排一般在举行考试的三个月前向社会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sdzs.gov.cn)的笔试公告。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行国家考试标准,使用国家考试大纲和命题,国家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可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上了解国家考试科目、内容等信息,下载考试大纲和考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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