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时间:8月12日。
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体检有关注意事项及要求:
1.8月12日(星期二)早晨6:30前到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沂市金雀山路57号兰山区政府院内11号楼)报到,统一乘车参加体检,逾期不到者按弃权对待。体检完成后自行返回。
2.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面试通知书参加体检。
3.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体检前需将手机等全部通讯工具交本组体检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违者按违纪处理。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www.sdsgwy.com。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尿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饮食8-12小时(不能吃饭、喝水等)。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带队人员,勿做X光检查。因妊娠、生育等原因无法完成的体检项目,由体检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经体检机构研究同意后,写出暂缓体检结论,可以暂缓相关项目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难以形成体检结论,会影响对参加体检人员的聘用。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9.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体检工作正常进行,影响体检结果的客观公正。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取消体检考察资格。
11.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携带体检费用300元、与面试通知书同底版照片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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