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年龄在45周岁(1968年7月4日以后出生)以下。
(二)岗位条件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职业学院校园网(http://www.sdp.edu.cn/)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5日内,限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00。面向博士的岗位因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延长至面试前三天。面试时间在山东职业学院校园网另行发布。
报名地点: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山东职业学院图书行政楼组织人事处703室。
联系电话:0531-66772215。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5、有本人签名的《山东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教育教学知识(含高等职业教育知识)和专业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按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中级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分值为50分)、答辩(分值为30分)、实际操作(分值为20分)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有关的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实践经验和动手能力等基本情况。
面向博士的岗位面试,采用试讲(分值为50分)和答辩(分值为50分)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66772215。
报名联系邮箱:tzy_renshi@163.com。
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山东职业学院图书行政楼 组织人事处703室。
邮编:2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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