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部分专业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考试)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答辩报考及组织实施工作即将开始,其安排如下:
一、由主考学校或委托部门(单位)接收考生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信函报考的,承办单位应严密组织实施。对专业相关课程做了合格条件要求的,必须严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得接受报考。
二、各主考学校应根据考试院“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考试安排表”见(附件一),周知考生并接受考生的面报或函报。
三、各主考学校在组织实验、实习考核,毕业生论文(毕业设计)答辩等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时,应严格依照专业考试计划或考核方案进行,严密组织、严格要求,确保考试质量。
实践性环节考核、考试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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