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试中心[2005]4号)《关于开展中国市场营销总监、市场营销经理、市场营销经理助理资格证书考试的通知》要求,为培养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市场营销管理人才,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力,以适应我国加入WTO新形势的需要,为实现中国崛起,发展福建省的经济,我省将在2005年下半年开始举行中国市场营销总监、市场营销经理、市场营销经理助理资格证书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证书考试),省自考办承办该项目在我省考试的实施工作,现将考试实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证书考试计划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与中国市场学会共同组织制订,各门课程均实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二、考试项目代码名称及首次考试课程代码名称
06中国市场营销资格证书考试
9996市场营销经理资格证书综合考试
9995市场营销经理助理资格证书综合考试
三、考试时间:2005年11月19日上午9:00-11:30
四、考试地点:福州市和厦门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报名时间地点
1、地点:福州市精成文教培训中心 0591-87613215 87560027
厦门思明区智多星教育培训中心 0592-5091776
2、时间:2005年9月20日-9月30日
六、考试报名费
根据《关于开展中国市场营销总监、市场营销经理、市场营销经理助理资格资格证书考试的通知》(教试中心[2005]4号)规定,考试报名费由中国市场委托省自考办代收。收费标准为:中国市场营销总监资格认证测评费用合计:1500元/人;中国市场营销经理助理资格认证测评费用合计为:800元/人;中国市场营销经理助理资格认证测评费用合计300元/人。
七、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的具体情况,凡申请中国市场营销资格认证培训机构的单位,必须填报“中国市场营销资格认证培训机构申报审批表”(www.fjzk.com.cn下载)。经我办验收审核后由中国市场学会授牌,经核准确认后方可开展培训工作,并将作为资格证书考试的报名点。经确认的助学培训机构主要负责:接受省级承办机构的各类培训,开展高质量的培训辅导工作,并组织考生按规定时间报考;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督促考生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
附件:
中国市场营销总监、市场营销经理和市场营销经理助理资格证书考试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中国市场营销总监、市场营销经理和市场营销经理助理资格证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中组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精神,要求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而设立的,其目的是逐步将营销人才的培训和使用纳入职业化、规范化、国际化管理的国务部长,促进企业营销队伍专业化和职业化进程,提高企业的营销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以应对我国加入WTO后新形势的需要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营销人才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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