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概述
最近,在四川达州发生的“老人摔倒”事件一波三折,引起了广泛关注。一名70多岁的老太太在街头摔倒,3个小孩上前帮扶。老太起身后,坚称是被小孩撞倒的,并由其儿子带着,住在小孩家。经调解,孩子家长和老太达成口头协议,同意赔偿部分医药费用。后来,孩子一方家长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警方调查后发现,老太是自己摔倒的,其与儿子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决定给予老太行政拘留7天、其子拘留10天的处罚。
老人摔倒,路人相扶,老人反赖,路人赔偿,这样的剧情,在“彭宇案”发生之后,近年来已屡见不鲜。与以往不同的是,讹诈者不再像以前那样得偿所愿,好人不再像以前那样忍气吞声、自认倒霉,寻求救济渠道。法治力量不是和稀泥、息事宁人,而是越来越给力地承担起惩恶扬善、捍卫正义的责任,破解“好人难做、善心遇冷”的困境。
不只在达州,不久前,在广东汕头,两名高中学生路遇骑车老人摔倒,他们扶起老人并送其回家,反遭老人讹诈并被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两人报警,老人才登门道歉并称是“一时糊涂”。
回顾这两起事件,一个特点就是“依法治讹”,好人向警方求助,警方及时出手,社会各界也予以声援和帮助,激发了为道德撑腰的正能量。达州“摔倒门”事件的逆转中,多位现场目击者出来作证,为证明三个孩子的清白起到了关键作用。正如一位律师指出的,如果没有证据的话,则将很难进行认定;从民法来讲,如果责任不清,则将根据公正原则,各自承担一半责任。所以,达州“摔倒门”之所以能走出你说撞倒、他说摔倒的“罗生门”,查个水落石出,分清了是非善恶,关键就在于各种善良的力量面对讹诈碰瓷、死缠滥打不再妥协,而是勇敢地站出来,通过法治的方式,弄清真相、守护良知,从而防止了“讹诈得利、行善吃亏”的破窗效应。
相关评论
中国青年报:在真相面前,舆论与道德自当秉持公序良俗的基本维度,惩恶扬善,该表扬的要表扬,该谴责的要谴责。在道德似有沦陷之忧时,群情激奋,也不过是为了捍卫“礼失求诸野”的最后斯文。只是,从达州“坏老太”事件中还是能窥见氤氲其间的可疑影像:一者,一起道德事件,能持续发酵一周而毫无偃旗息鼓的架势,这并不特别常见,尤其是在
诸多公共事件层出不穷的语境下,对“坏老太”的穷追猛打,并没有与对搀扶孩子的褒奖肯定成正比。换句话说,舆论的兴奋点是单一的,只止步于“发现人性之恶”。
模拟题
最近,两起“扶起摔倒老人反被讹”的新闻引起人们关注。广东汕头案以两名高三学生接受摔倒老人道歉告终,而四川老太讹人案则是双方各执一词,案情迷离。这又一次让我们想到了“彭宇案”,请你谈谈对此的看法。
参考解析
众所周知,“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长期以来,我们也都在积极地践行着这一美德。作为受益者,大多数都心存感激。然而,少数受助者的做法,却让人气愤与心寒,甚至有人感叹:“好人难当”,于是面对需要的救助对象“望而却步”。这是出于自我保护而引起的道德恐惧,它带来的是道德的滑坡和社会信任的流失,甚至会波及更多方面。道德恐惧具有传染性,传播起来比正能量要更快更远。
试想,如果每一次的助人为乐,施助者都要付出代价,道德都要遭受冲击,这样的社会何其悲哀?寻根逐源是解决问题的途径。各地“彭宇案”的发生,究其根本,大概有两方面:“失德”与“得利”。
道德的救赎,源于人性良知的回归。人之初,性本善,道德的重塑,是一项浩大工程,我们有耐心也有信心做好。我们期待着,被扶起的老人及其家人能多一份感恩,少一分算计;我们期待着,该出手时,伸出的援手,依然能筑起温暖的城墙。
现实中,讹诈行为屡屡得逞,一笔赔偿费轻而易得,给后来效仿者提供了参照。即使讹诈者被揭穿,往往也会因为老人“一时糊涂”“神志不清”为由认道个歉了事,轻飘飘,没有惩罚力度,更没有警示意义。法律的存在,是保护与惩罚。利益的谋取,需要遵守法律的标线。一旦越线,就要接受法律制裁。对于那些恶意讹诈者,就要依法予以打击。老人没有特权,闹事的家人也不能姑息。现实中的量刑可以依据现实商定,但真相不容掩盖,法律的权威不容藐视。其实这种法律处罚具有可操作性,在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实施。
法治之外,还需弘扬核心价值,涵养淳风良俗。正如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的,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法治和德治双管齐下,社会转型期的道德滑坡、行为失范问题,才能在改革发展过程中逐渐找到解决的方法和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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