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三)热爱高校教学工作,善于团结协作,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调查研究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社会工作能力。(四)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五)身体健康。应聘程序(一)准备材料应聘人员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身份证明、学习证明、获奖证明、科研材料等。其中,学习证明需提供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未毕业者可以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习成绩单及就业推荐表。(二)材料提交应聘人员将相关应聘材料送(寄)到学校人事处,同时将简历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三)要求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须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联系方式(一)人事处联系方式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63号山东政法学院人事处师资科。邮编:250014邮箱:sdzfxyzp@126.comhttp://www.sdsgwy.com/电话:0531-88599855((邮件主题请标明:高校人才网+姓名+专业+学历+毕业院校+应聘部门))联系人:王老师、伊老师山东政法学院2014年人才招聘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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