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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阳市2009年自学考试相关政策与规定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16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以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报考者不受性别、民族、年龄、已有学历的限制,均可选择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的各专业,毕业时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本、专科毕业证书,按照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七章第31条、第32条的规定,享受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学位外语考试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二、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的毕业生、在校生、差几门课程合格才能办理自考大专毕业证的自考生,均可自由选择报考自考各本科专业。

三、自考报名规定

新考生必须本人凭《居民身份证》到当地自考办办理报考手续(不得由他人代报);

续报考生凭《准考证》(也可由他人带上报考者的《准考证》)在当地自考办办理报考手续。

四川省自学考试每年举行4次(即:一月、四月、七月、十月)。

报名时间:

一月份的自考于上年11月下旬报名,四月份自考1月份报名,七月份自考5月下旬报名,十月份自考8月份报名。(具体报名时间请登陆绵阳市自考办网站WWW.ZSZK.NET查询)

四、自考课程免考的有关规定

1、在校考试通过的或通过自考考试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如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邓小平理论、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中国革命史、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等课程],可以在自考各专业中申请免考。

2、同层次在校考试通过的或通过自考考试合格的公共基础课程(高等数学、普通物理、大学语文、公共外语、计算机基础及应用、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和与自考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同的课程,可以在同层次自考各专业中申请免考。

3、办理自考免考的截止时间是:

上半年1月10日之前;

下半年8月10日之前。

(具体办理时间已当地自考办公布的为准)

五、自考毕业证书办理时间

按照自考专业考试计划考完全部课程的考生,办理自考毕业证书的时间是:

上半年5月30日之前;

下半年11月30日之前

(具体办理时间以当地自考办公布的为准)

自考毕业证书上的毕业时间为:

上半年6月30日,下半年12月30日

绵阳市自考办及各县(市、区)的电话:

市 自 考 办: 2366139、2351038

涪城区自考办:2379204

游仙区自考办:2291466

三台县自考办:5262448

盐亭县自考办:7222306

安 县自 考办:4337016

梓潼县自考办:8212491

北川县自考办:4821684

平武县自考办:8822251

江油市自考办:322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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