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不得应聘,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二、招聘岗位和计划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济南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专业考察时间及地点:时间:2014年1月24日下午地点:天桥区洛河东路6号济南市体校(原小清河北路山师北院)。专业考察成绩由评委当场评判,每个评分表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余成绩的平均分为该考生的专业考查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在专业考察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专业考察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2倍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按专业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范围人选;若专业考察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专业考察,按专业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在考核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五、考核体检考核体检要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核也可先组织体检。(一)体检。体检应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除特殊情况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二)考核。考核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各招聘单位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对因弃权和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六、公示聘用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济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济南市体育局网站进行公示,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
济南市体育局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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