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间:
毕业申请:12月15-20日
毕业初审:12月17-20日上午:8:45-11:30,下午:14:45-17:30
二、办理毕业初审地点:惠州市教育局办公大楼一楼服务大厅
三、办理步骤:
1、考生须凭准考证号和密码(忘记密码的考生可通过忘记密码输入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查询密码)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www.stegd.edu.cn/selfec)。
2、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填写前置学历及认证信息,提交省考办查验,方可提交毕业申请。
3、通过“毕业管理”模块,选择毕业申请,申请前考生先确认本人的基本信息,如果有误,可通过“考籍管理”模块的“基本信息维护”功能进行修改。
4、确认信息无误后按要求提交申请并选择初审市(县)(惠州市初审县区:惠城区1302),最后打印毕业生登记表,用A4规格的打印纸打印单页双面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注意该表正反面需打印在同一张纸上),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表中背面的“本人简历”(《毕业生登记表》正面不能手写),并由考生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在“考生在单位的思想和工作表现”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5、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已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登记表》两份及有关材料到初审市(县)自考办办理毕业初审。
四、办理毕业初审所需材料(所需材料均须出示原件,并提供A4规格复印件):
办理专科毕业证书需提供准考证、身份证。
办理本科毕业证书需提供准考证、身份证、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及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无《学历鉴定证明》则提供《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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