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5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1月10日—11日进行。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2015年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方式的通知》(附件1)和《关于公布2015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课程及电子商务中、高级职业证书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粤考办〔2014〕44号)(附件2)的精神,为确保我市2015年1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报考范围
凡在我市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自由选择专业,按规定报考我省自学考试当期开考的各专业所有课程。在押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自学考试。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请见附件2.
二、报名报考时间
(一)互联网预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0日—13日。
(二)现场报名报考时间:2014年11月13日—15日。
(三)互联网报考时间:2014年11月10日—19日。
三、报名报考方式
(一)新生报名报考流程。
首次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新生须先办理报名手续,然后才可办理报考手续。
1、预报名:新生自行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stegd.edu.cn/selfec/),点击“考生入口”进行预报名,设定个人密码,获取预报名号。
2、正式报名: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到各区招考办自考社会报名报考点(附件3)进行正式报名,在正式报名时考生必须提供预报名号和密码,经审核通过后将获得准考证号。
3、摄像:考生凭准考证号清单和身份证到广州市符合标准的考生电子照片采集处理网点摄像,考生必须完成摄像后才可以报考。
4、考生拍摄电子照片后,必须登录广州招考网自考服务平台(http://zikao.gzzk.cn),登录“照片确认”子系统,对电子照片是否为本人进行确认并在系统点击提交,否则照片无法上传至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将无法报考课程(如果首次使用,凭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正式报名时的姓名、准考证号、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正常使用的手机号码进行注册设定登录密码)。
5、如果发现电子照片不是本人,考生需先在系统选择不符合原因,然后在系统点击提交,否则电子摄像点不能重新上传新照片。再通过系统中电子摄像点的联系方式与摄像点联系,重新摄像上传,最后再次登录系统确认,确保照片准确无误。
6、报考:成功确认照片为本人1-2个工作日后,凭准考证号清单到报名报考点填写《广东省自学考试报考登记卡(广州市)》,缴交报考费后进行报考。
7、报考确认:报考点录入后打印报考校对单,考生须认真核对报考校对单上的相关信息,无误后签名确认。
(二)旧生报考。
考生可通过互联网报考或考生本人到我市各区招考办自考社会报名报考点(附件3)现场报考,考生每次仅能选取一种报考方式报考。选择在报考点现场报考的考生,当次考试报考完成前不得变更报考方式或报考点;选择互联网报考的考生,不得到现场报考点变更报考课程。
广东省自学考试系统中已有电子相片的考生无需再拍摄。
四、收费标准
考试费按每科37元标准收取,统一用银联卡刷卡缴费。
五、其他
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需补领准考证的考生,请在社会报名报考点现场报名报考期间到相应办理地点登记申请补办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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