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东港区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学士以上学位; 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现役军人以及法律和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能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招聘数量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30名。
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请于2013年12月2日---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东港区人社局(www.sdsgwy.com )(兴海路50-1号)一楼服务窗口报名。
咨询电话:0633-3663390。
报名时携带:
1、自行下载填写《东港区2013年城市社区招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
3、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资格。审查合格的缴纳考务费40元。
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考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
笔试时间:12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考生请于12月6日工作时间内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区人社局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社区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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