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范围和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 应聘人员须具有滨州市常住户口(2013年11月27日前具有),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
4.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 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现役军人、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3年11月27日为截止日期。
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2013年滨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人才岗位一览表
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7日-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滨州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黄河四路307号,渤海十六路、十七路中段)。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提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的任何环节中如有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A、B类岗位须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每场70元;C类岗位应聘人员须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须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每场70元。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A类岗位进行面试(A06岗位为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为总成绩。B类岗位进行面试(B01-B03岗位为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按面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C类岗位进行笔试和面试,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其中,C07岗位进行笔试、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按笔试成绩、试讲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4:3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本次招聘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和试讲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满分100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面试、体检考核范围资格。
面试结束后,依据应聘者的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岗位要求的优先条件、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出现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 0543-3162280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43-3162890
0543-3162948
2013年滨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急需人才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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