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和资格要求
报名者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1、现任昌乐县所属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且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满3年(任职时间截至2013年8月);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宜报名参加的。
选任方法程序
(一)报名。符合条件人员,个人自愿并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后报名。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表(公共邮箱clzzbgbk777@163.com,www.sdsgwy.com下载,密码:6234202),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并个人署名。对报名人数不足5人的选拔职位,在征求报名者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调整,调整后仍不足5人的职位,不再采取本办法选拔。
报名时间:8月20日上午9:00—下午5:30。
报名地点:昌乐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二)民主推荐。召开由一定范围人员参加的会议,每个职位按照1:5的比例,从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中署名推荐。每个职位按照推荐票数从高到低取前5名作为参加竞职陈述人选,第5名得票并列的,一并作为参加竞职陈述人选。
(三)竞职陈述。竞职陈述共6分钟,按竞职陈述成绩,每个职位取前2名作为考察对象人选。
(四)考察任用。市委组织部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进行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确定拟任人选后,通过昌乐县新闻媒体进行公示。
咨询电话:8789085(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
6234202(昌乐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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